惠州惠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,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,惠州惠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.6078吨,其中实验室废液0.4278吨,污泥0.18吨。期间安全接收并处置飞灰固化物27787.78吨。现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主要处置设施
惠东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飞灰填埋场库容为25.83万m³,于2024年12月11日取得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飞灰填埋处置豁免许可,核准经营规模为85000吨/年,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处置。
二、生产工艺
本项目接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螯合稳定化物,其性质须满足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6889-2024)第6.3条要求,方可进入卫生填埋场填埋;不满足条件的拒绝接收。稳定化飞灰运至库区后,经临时作业道路运至填埋作业区,在现场指挥下依次完成卸料、填埋与覆盖。填埋作业采用分区、分单元逐日覆盖工艺。
三、产生、利用及处置情况
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,危险废物(不含医疗废物)产生量为0.6078吨,其中实验室废液0.4278吨,污泥0.18吨,委外处置0.48吨,贮存量为0.1278吨。安全接收处置飞灰固化物27787.78吨,未产生次生危险废物。
危险废物信息如下:
危险废物名称 | 危险废物类别 | 危险废物代码 | 危险特性 | 产生量/吨 | 委外、接收处置量/吨 |
实验室废液 | HW49 | 900-047-49 | 毒性、腐蚀、易燃 | 0.4278 | 0.3 |
污泥 | HW49 | 772-006-49 | 毒性 | 0.18 | 0.18 |
飞灰固化物 | HW18 | 772-002-18 | 毒性 | 0 | 27787.78 |
危险废物委托处置信息
危险废物名称 | 委托方名称 | 受托方资质证书号 |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|
实验室废液 | 揭阳东江国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| 445224220704 | 20254413039539 |
污泥 | 445224230418 | 20254413039538 |
四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
被保险人:惠州惠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
承保公司:中国人民保险
责任限额:2000万
保险期间月数:12个月
保险结束时间:2025年12月31日24时
五、污染防治设施信息
设施名称 | 设施类型 | 处理污染物 | 危险特性 | 物理 化学性质 | 鉴别标准 和方法 |
飞灰填埋场 | 污染物防治设施 | 铅、铬、镉、汞、锌等 | 毒性 | 主要成分为氧化硅(SiO₂)、氧化铝(Al₂O₃)、氧化钙(Ca0)和氧化铁(Fe₂O₃)等,含少量重金属及有机物颗粒 | 浸出毒性鉴别 HJ/T300 |
六、应急预案信息
应急预案名称 | 惠州惠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|
应急预案备案编号 | 441323-2024-0051-M |
应急预案备案机关 |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|
应急预案备案时间 | 2024年8月7日 |
风险等级 | 较大风险 |
七、生态环境违法信息
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,未发生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