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表 | ||||
单位名称 | 瀚蓝(佛山)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| 组织机构代码证 | 91440605MA4W6A5Q8Y | |
生产地址 |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瘦狗岭地段自编1号 | 邮政编号 | ||
法定代表人 | 荣涛 | 联系方式 | 13717041335 | |
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| 一般项目:固体废物治理;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;节能管理服务;软件开发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专用化学产品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生态环境材料制造;生态环境材料销售;合成材料销售;合成材料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许可项目:危险废物经营;发电业务、输电业务、供(配)电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| 1、焚烧产生的废气经“余热锅炉(SNCR)+急冷塔+旋风除尘器+中和反应塔(消石灰、活性炭喷射)+ 布袋除尘+两级湿式洗涤塔+烟气换热器(GGH)”的处理工艺处理后,达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484-2020)中燃烧量大于 2500kg/h 的最高允许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,由 117m 高的烟囱(B1#)排放 2、物化车间、焚烧车间料坑、预处理车间及暂存库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统一处置,送入碱洗涤塔内中和酸性气体后送分子筛浓缩,浓缩后再进入 RTO 蓄热式焚烧炉焚烧,处理后相应排放因子:VOCs 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中较严的《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》(DB44/814-2010);臭气浓度、H2S 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中新扩改二级标准值;其它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-2001)第二时段二级限值要求,经 30米排气筒(B2#)达标排放 3、筛分、球磨产生的粉尘经过旋风+布袋处置装置处理后、真空过滤产生的氨气经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-2001)第二时段二级标准、以及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中标准相应限值后通过P1排气筒30m排放 4、结晶盐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+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-2001)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相应限值后P2排放 | |
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| / |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| 2017年11月取得《佛山绿色工业服务中心工程(南海)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》(粤环审【2017】611号)。于2020年10月获得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,2021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2022年4月29日铝灰项目取得佛环南审[2022]196号关于《佛山绿色工业服务中心工程(南海)项目-铝灰渣资源化利用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审批意见的函。2022年6月获得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,2023年1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| |
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| 备案于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|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| 440600-2022-045-M | |
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| 废气排口1:焚烧烟气排口,位于焚烧装置线东侧 废气2:物化车间、焚烧车间料坑、预处理车间及暂存库产生的废气排口,位于丙类二号仓库楼顶 废气3:铝灰预处理排放口,位于污泥干化车间楼顶 废气4:铝灰结晶盐烘干排放口,位于物化车间楼顶 |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| 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对环保公共设施特定信息公开要求,在生态环境部指定自动监测数据平台主动公开 |